
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规定限额。八、缴存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物业费,每年可对家庭名下1套自住住房按实际物业费支出提取1次,家庭当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0元。九、本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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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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